會計報表審計是指對企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注及相關附表所進行的審計,是最常規的審計業務。通常提供給公司的股東、上級單位、以及政府主管部門。
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四種:
一、資產負債表審計:
資產負債表是指被審計單位某一特定定時日財務狀態的報表,它是一種靜態會計報表。審計人員在審計時,首先通過對資產負債表格式的審計,以便確認資產負債表外在的形式是否滿足要求,其次對資產負債表格式的年初、期末數進行審查。
二、損益表審計
損益表審計是指注冊會計師對企業一定會計期間內收入、費用和利潤的合規性、合法性、正確性進行審計,驗證企業所反映的在這一期間內的經營。
三、現金流量表審計
現金流量審計是指審計人員依照審計依據和標準對會計主體披露的現金流量情況、歸還借款、支付股利能力及整體財務狀況真實性、合法性、正確性和公允性進行的審計監督、鑒證、評價活動。
四、合并報表審計
合并報表審計是指注冊會計師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對被審計單位的合并會計報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并對合并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