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 對注冊資金實行申報制,沒有最低限額基本要求。
(1)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可以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 (2)申請人必須具備與經營項目相應的資金、經營場地、經營能力及業務技術。
個人獨資企業 對注冊資金實行申報制,沒有最低限額基本要求。
(1)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業名稱; (3)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 (4)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5)有必要的從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