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資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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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9 14:5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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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貨幣資金出資注意事項
(1)開立銀行臨時帳戶投入資本金時須在銀行單據“用途/款項來源/摘要/備注”一欄中注明“投資款”
(2)各股東按各自認繳的出資比例分別投入資金,分別提供銀行出具進帳單原件
(3)出資人必須為章程中所規定的投資人
2、以實物、無形資產(如商標、專利、非專利技術、著作權、土地使等)出資注意事項
(1)用于投資的實物為投資人所有,且未做擔保或抵押
(2)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出資的,股東或者發起人應當對其擁有有
權
(3)以土地使用權出資的,股東或者發起人應當擁有土地使用權
(4)注冊資本中以無形資產作價出資的,其所占注冊資本的比例應當合
國家有關規定。(最多可占到注冊資金的70%)
(5)以實物或無形資產出資的須經評估,并提供評估報告
(6)公司章程應當就上述出資的轉移事宜作出規定,并于投資后公司成立后六個月內依照有關規定辦理轉移過戶手續,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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