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賬的整理技術
亂帳是指帳務出現不平衡或帳實嚴重不符,賬簿不敢依靠的情形
一:平衡關系仍存在的亂帳
平衡關系仍然存在是指總帳的資產和負債權益三者之間仍然有平衡關系,但帳實嚴重不符。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有兩方面:一方面是在手工帳的情況下沒有發揮科目合并表對帳務的統籌作用,以科目合并表過總帳,以記賬憑證過明細帳,明細帳結出余額不與總帳核對,特別是往來、庫存等帳目,平時不找平衡關系,年末結帳時也不加計總額,以致出現總帳與明細賬不符。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實物監控是有效的,總賬或明細帳有一方記錄是正確的,這種情況只需要把明細帳按科目打成科目合并表格式,然后與總帳核對就能找出錯帳出現的時間和原因,原因有漏簦、串戶、重登、錯登。
另一方面的原因子在于內控的失效,實物管理混亂的情況次下出現的,在這種情況下也許總賬和明細帳是咬口的,但帳務管理與實物管理各自運轉,帳實嚴重不符,在這種情況下依靠出入庫和收款憑證逐筆清查出錯的原因和時間是很困難的,只能努力嘗試。
如果依靠實物控制憑證無法查清,唯一的選擇只有重新建帳。
重新建帳的要領是盤點建帳,即盤點實物資產逐筆核對有實質意義的往來帳目和負債項目,以有實質意義的帳目重新建帳,對損益、權益、跨期攤銷、工會經費、福利費等帳目不再清理。
盤點建帳后資產負債的差額優先以注冊資本重新記入實收資本(股本),借方差額按比例記入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的借方。
按道理講這種方法是違規的,是會計制度所不允許的,只有在沒有辦法或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的情況下才能使用。
另一方面,賬目出現差額應按稅法規定報經稅務部門批準后做盤盈盤虧處理,但這個程序太麻煩,所以重新建帳的方法只能做不能說。
二:平衡關系已經不存現在的亂帳
這種情況一般是由于沒有發揮科目合并表的作用引起的,處理方法視情況按明細帳重打科目合并表逐月核對,情況嚴重也可重新建帳。
三、重新建帳后的注意事項
一般要制作新舊帳務對照表另行存放
表一:建賬前后賬目及余額對照表
表二:資產及負債類明細表(此表賬目的匯總數要與表一的余額相勾稽)
表三:新賬試算平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