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營改增”應稅服務能否扣稅需考慮用途
某公司是一家位于山東省的石油化工企業,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3年8月,公司將新開一個儲油罐安裝項目。該項目既包括設備安裝,又包括不動產構建。該公司擬委托設計公司出具該項目的整體工程設計報告。一位財務人員認為,提供設計服務的上海地區某設計公司,會計代理從2012年1月1日起被納入“營改增”試點,該筆設計費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該公司可抵扣稅款,減輕增值稅稅負。另一位財務人員認為,該公司儲油罐安裝項目屬于構筑物,接受上海某設計公司提供設計服務,雖然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但不能抵扣稅款。請問,該公司若取得上海某設計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否抵扣稅款?
從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率先進行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以下簡稱應稅服務)的“營改增”試點,將納稅人提供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的,由之前征收營業稅改為征收增值稅。從2013年8月1日起,“營改增”試點擴大到全國范圍,同時試點會計代理應稅服務中增加了廣播影視服務行業。
判斷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能否抵扣稅款,一直是增值稅實務的難點。不僅要考慮業務是否真實,取得的扣稅憑證是否符合規定,而且要對其用途進行區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規范和整合了“營改增”試點的全部政策,方便基層稅務機關及納稅人對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該文件的附件1《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簡稱附件1)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于以下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會計代理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譽、商標、著作權、有形動產租賃,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譽、商標、著作權、有形動產租賃。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業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交通運輸業服務。
(四)接受的旅客運輸服務。
根據以上規定,案例中接受工程設計服務會計代理能否抵扣的關鍵,是看其用途是否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附件1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指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譽、商標、著作權除外)、銷售不動產以及不動產在建工程。不動產,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后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實務中,哪些固定資產屬于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稅務機關和企業之間存在不少爭議。例如案例中的儲油罐,從外觀判斷,顯然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后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但根據行業核算的要求,是按照固定資產中的設備類管理的。核算時,其入賬價值既包括設備價款,又包括不動產構建支出。
如何判斷固定資產進項稅額能否抵扣,會計代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13號)對相關問題進行了明確。財稅〔2009〕113號文件規定,建筑物,指供人們在其內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的房屋或者場所,具體為《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中代碼前兩位為“02”的房屋;所稱構筑物,指人們不在其內生產、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體為《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中代碼前兩位為“03”的構筑物;所稱其他土地附著物,指礦產資源及土地上生長的植物。需要注意的是,《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啟用新修訂的〈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標準〉有關事宜的通知》(財辦發〔2011〕101號)規定,《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標準》(GB/T14885-2010)已于2011年1月10日發布,取代原《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標準》(GB/T14885-1994),并從2011年5月1日開始實施。
因此,該企業應首先根據《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標準》會計代理(GB/T14885-2010)的規定,確定將要進行的儲油罐安裝項目完工后所形成的固定資產是否屬于建筑物或構筑物。若屬于,則其接受工程設計應稅服務,屬于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否則,則可以抵扣。經查詢,儲油罐屬于石油和與化學工業專用設備類,不屬于建筑物或構筑物,由此發生的工程設計費而取得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本文提醒試點納稅人,在實務中判斷取得的進項稅額能否抵扣時,可遵循“法無明文規定即可扣”的原則,即只要不是用于財稅〔2013〕37號文件及以后再頒布的不得抵扣的禁止性用途,則無論是在生產中,還是經營中取得的符合規定增值稅扣稅憑證,其進項稅款均可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