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團應具備條件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
2、母公司(核心企業)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應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業可以作為核心企業組建企業集團,但注冊資金應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4、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二、受理審核時限
申請辦理集團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和備案,凡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當場作出登記決定,并在5個工作日內核發營業執照或其他登記證明。(申請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許可申請的,受理審核時限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登記程序性規定》執行)。
三、登記管轄
企業集團登記統一由市工商局負責。
四、注冊成立企業集團程序
設立企業集團,一般要經以下步驟:
第一步:咨詢后領取并填寫《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
第二步:遞交名稱登記材料,等待名稱核準結果;
第三步: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及相關材料,同時領取《集團設立登記申請書》等有關表格:
第四步: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領取《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第五步:領取《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后,按照《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領《企業集團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