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賬目不符的原因和解決辦法
作為財務工作者,我們在學習考證的時候就學習過了會計道德規范,也就是說我們在從事這項工作的時候,一定要遵循道德規范里的規定,不要做出與道德相不符的事情來。本來財務這項工作就需要我們嚴于律己,并且照實記錄。有時我們需要清理亂賬,那么當我們做賬或是清理亂賬的時候往往會遇到與賬實不符的情況,那么我們應該怎么解決呢?
造成賬實不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財產物資保管過程中發生的自然損耗;財產收發過程中由于計量或檢驗不準,造成多收或少收的差錯;由于管理不善、制度不嚴造成的財產損壞、丟失、被盜;在賬簿記錄中發生的重記、漏記、錯記;由于有關憑證未到,形成未達賬項,造成結算雙方賬務不符,以及發生意外災害等。需要清理亂賬,根據以上情況,主要進行以下處理:
(1)現金日記賬賬面余額與庫存現金數額不相符采用實地盤點的方法來確定庫存現金的實存數,然后再與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核對,以查明賬實是否相符及盈虧情況。現金清查后應填寫“現金盤點報告表”并據以調整現金日記賬的賬面記錄。
(2)銀行存款日記賬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的余額不相符通過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進行核對,來查明銀行存款的實有數額。
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不一致的原因有兩個方面:
1.是雙方或一方記賬有錯誤;
2.是存在未達賬項。對于未達賬項,應通過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調整。
(3)各項財產物資明細賬余額與財產物資的實有數額不相符對各項財產物資的盤點結果,應逐一填制盤存單,并同賬面余額記錄核對,確定盤盈盤虧數,填制實存賬存對比表,作為調整賬面記錄的原始憑證。
(4)有關債權債務明細賬賬面余額與對方單位的賬面記錄不相符一般采用發函詢證的方法進行核對。在保證往來賬戶記錄完整正確的基礎上,編制“往來款項對賬單”,寄往各有關往來單位。對方單位核對后退回,蓋章表示核對相符;不相符,對方單位說明情況。據此編制“往來款項清查表”,注明核對相符與不相符的款項,對不相符的款項按有爭議、未達賬項、無法收回等情況歸類合并,針對具體情況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