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當年12月31日前經工商局核發營業執照的企業法人和經營單位,均須參加年檢。
年檢時間
年檢起止日期為每年3月1日至6月30。登記主管機關在規定的時間內,對企業上一年度的情況進行檢查。
年檢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 企業登記事項執行和變動情況。
(二) 股東或者出資人的出資或提供合作條件的情況。
(三) 企業對外投資情況。
違反年檢有關規定的處罰
(二) 對6月30日前未申報年檢企業處于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補辦年檢手續。
(三) 對限期內未申報年檢的企業,工商部門依法吊銷企業的營業執照。
a、b級企業和不予通過年檢企業的劃分
(一) a級企業表示在上年度內企業較好地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規,提交年檢資料合格,在營業執照正本邊欄內左下角處貼上本年度帶有"a"的年檢標識。
(二) b級企業表示有虛報注冊資金、抽逃出資、提供虛假證明文件、超出經營范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等等行為,在營業執照正本邊欄內左下角處貼上帶有"b"的年檢標識。
(三) 不予通過年檢企業,表示有b級企業嚴重行為或違反其它法律法規行為,對不予通過年檢企業將限期整改或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