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查法。按照經濟活動發生的先后順序和會計核算程序,依次審核和分析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
逆查法。按照經濟活動進行的相反順序,先審查會計報表,從中發現錯弊和問題,然后有針對性地依次審查和分析報表、帳簿和憑證。
抽查法。提供三種抽樣方法,包括等距抽樣、隨機抽樣、PPS抽樣,從被審單位被審計對象中抽取其中一部分進行審查,根據審查結果,借以推斷審計對象總體有無錯誤和弊端。
審閱法。
分析法。
抽樣審計與詳細審計結合法。在審計實踐中,審計人員確定審計樣本是在內控制度與重要性水平評估的基礎上進行的,當對某一樣本產生懷疑時,審計人員可能會擴大樣本的數量或對某一樣本的業務流程進行詳細審計。
效益評價審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