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漫企業認定標準:
申請認定為動漫企業的應同時符合以下標準:
(一)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
(二)動漫企業經營動漫產品的主營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三)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產品收入占主營收入的50%以上;
(四)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或通過國家動漫人才專業認證的、從事動漫產品開發或技術服務的專業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l0%以上;
(五)具有從事動漫產品開發或相應服務等業務所需的技術裝備和工作場所;
(六)動漫產品的研究開發經費占企業當年營業收入8%以上;
(七)動漫產品內容積極健康,無法律法規禁止的內容;
(八)企業產權明晰,管理規范,守法經營。
動漫企業認定程序:
(一)企業自我評價及申請
企業認為符合認定標準的,可向省級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
(二)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動漫企業認定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4.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
5.營業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意向書(含出租方的產權證明);
6.開發、生產、創作、經營的動漫產品列表、銷售合同及銷售合同約定的款項銀行入帳證明;
7.自主開發、生產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動漫產品的情況說明及有關證明材料(包括版權登記證書或專利證書等知識產權證書的復印件);
8.由有關行政機關頒發的從事相關業務所涉及的行政許可證件復印件;
9.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財務年度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企業經營情況,以及企業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10.認定機構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三)材料審查、認定與公布
省級認定機構根據本辦法,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將通過初審的動漫企業申請材料報送辦公室。
文化部會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依據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標準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由文化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公布通過認定的動漫企業名單。
省級認定機構根據通過認定的動漫企業名單,向企業頒發“動漫企業證書”并附其本年度動漫產品列表;并根據本辦法第五條、第十一條的規定,在動漫產品列表中,對動漫產品屬性分類以及是否屬于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產品等情況予以標注。
動漫企業設有分支機構的,在企業法人注冊地進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