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代理的基本程序,是指稅務代理人員,包括稅務師和從事稅務代理的業務助理人員,在執行稅務代理業務時所遵循的基本工作步驟。由于稅務代理的具體業務不同,稅務代理的程序是不完全相同的,這里主要是基本的工作程序。
稅務代理工作的開展過程,按其性質大體可分為3個階段,即代理準備階段、代理實施階段和代理完成階段。
(1)代理準備階段。
代理準備階段是整個代理工作的基礎和起點,準備工作做得如何直接關系到代理工作的進度、質量乃至成敗。當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向稅務代理機構提出委托代理的意向,代理機構通過調查了解,確定是否接受該項代理業務,代理和被代理雙方充分協調取得一致意見后,簽定委托稅務代理協議書,并由稅務師及其所在的稅務代理機構和被代理人簽名蓋章。委托稅務代理協議書是稅務代理雙方協商一致簽定的文件,以此明確稅務代理關系的成立,以及對約定事項的理解。協議書具有合約的性質,一經雙方簽字,即成為稅務代理機構與委托人之間在法律上生效的契約。需要注意的是,《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中所確定的代理業務都是稅務代理機構承辦的。稅務師及其業務助理人員不能直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承辦代理業務。
(2)代理實施階段。
這是代理全過程的中心環節,其工作是按照稅務代理計劃,根據委托代理協議書約定的代理事項、權限、期限開展工作。
(3)代理完成階段。
實質性的代理業務結束,這個階段的工作主要是整理代理工作底稿,編制有關表格,并將有關資料存檔備查。
稅務代理關系的終止包括自然終止、被代理人終止、稅務代理人終止。自然終止是指稅務代理時間已經到期,稅務代理委托合同書屆時失去效力,稅務代理關系自然解除。
另外,稅務代理機構作為獨立核算自收自支管理的中介機構,對其收入和所得負有納稅義務,按照稅法規定,稅務代理機構應繳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教育費附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