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的營改增納稅人需要提交下列資料: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三份。
(2)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的營業稅改增值稅納稅人和新開業的營業稅改增值稅納稅人所需要的資料: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三份;
2、《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查驗);
3、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一份;
4、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或者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復印件一份;
5、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及其復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