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及其他相關稅法之規定,中國對所得稅采取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的,年終再進行清繳的方式征收。所謂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指所得稅的納稅人以會計數據為基礎,將財務會計處理與稅收法律法規規定不一致的地方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納稅調整,將會計所得調整為應納稅所得,套用適用稅率計算得出年度應納稅額,與年度內已預繳稅額相比較后的差額,確定應補或應退稅款,并在在稅法規定的申報期內向稅務機關提交會計決算報表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以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經稅務機關審核后,辦理結清稅款手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應以企業會計核算為基礎,以稅收法規為依據。
概念性的東西總是不容易讓人理解,武漢鴻哲會計服務公司為您通俗的解釋一遍什么是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按年計征,按月或季預繳就是年度匯算清繳。匯算清繳的期限是年后5個月內,這是給企業一個全面自查自核的機會,也最后一次的調整機會,該提的提足,不該進成本費用的全部剔除,確保不繳冤枉稅(多繳),減少少繳稅的風險(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