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納稅人銷售零稅率貨物根據稅法規定具有納稅的義務,但由于規定稅率為零,納稅人不用負擔稅款。而免稅則指國家根據政策的需要,免除納稅人繳納稅款的義務。
二是納稅人銷售零稅率貨物既然有納稅義務,同樣具有抵扣稅額的權利,從形式上表現為退給納稅人在各個流轉環節已繳納的稅款。而免稅則規定免除納稅人納稅的義務,同時也規定生產銷售免稅貨物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即納稅人必須放棄抵扣稅款的權利。
因此,不應將零稅率和免稅混為一談,二者是有本質區別的。
一句話總結:零稅率,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形式上表現為退稅);免稅,進項稅額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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